第430章 把公司设在作协楼上-《称霸娱乐圈的暴力神仙》


    第(1/3)页

    即便是那些省作协签约作家,想要一年轻松赚上百万也并不容易。

    因此,大家都是心动了。

    “郑哲凡,你认为本省有几个人够格进入你的100人大名单?”

    “郑哲凡,是不是签了约之后,就可以马上拿到钱?”

    “郑哲凡,如果能签约,写书的时候有没有什么限制和要求?”

    不少人围了过来开始询问郑哲凡各种问题。

    而郑哲凡则是很认真地回答着。

    “这位老师,我第一批签约的作家,要求是能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就是说,有自己的特色,发表出版过有影响力的作品,能讲很吸引人的故事,要求就这么些,不过,写出好看的作品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如果哪位老师写的作品非常的吸引人十分的好看,条件也是可以放宽的。”

    “签约之后,可以先预付一部分定金,这部分定金的数额大约为作家全部保底收益的十分之一。这也是为了让大家能更安心地投入到写作中去。等到大家开始在网站上上传作品的时候,网站再按照大家每月连载发表的字数支付稿费,100万保底的话,千字按150支付,发表的字数越多,拿的稿费就越多;200万保底的话,千字按300支付,同样是连载字数越多拿到的钱也越多。但有一点,大家需要注意,你们和我签约的作品,全部版权归作家和我的公司共有,版权销售分配比例为作家占7成,网站3成,但版权销售运营由网站统一实施。”

    “我对和我的公司签约的作家不会有什么太多的限制,只有一个要求:写得好看,能给人带去一场精神盛宴,就足够了。同时,我要强调一点,我们不会收那种故作高深故弄玄虚让人看不懂提不起兴趣的文学作品。”

    郑哲凡一一解释完毕。

    他见现场的作家都很感兴趣,气氛很热烈,心想,不如就趁热打铁好了。

    郑哲凡就让李泽林找来一台笔记本电脑,他用这台电脑直接现场做了个签约的协议。

    公司的名字就命名为“蓝河大家文学娱乐有限公司”。

    协议简单明了,只有两页,规范好作家的收益、义务、版权收入的分配及违约的责任,把权责利规定好,也就差不多了。

    协议搞定了,郑哲凡让人打印了几份,分发给众作家过目。

    “协议定的很合理,哲凡,你的公司准备设在哪里?”李泽林问。

    “暂时还没有想到合适的地方,这两天找找看。”郑哲凡说。

    “不如,就在我们作协楼上好了,我们这楼的顶楼还空着呢,租给你的公司用来办公,我觉得挺合适,租金什么的,肯定会比写字楼便宜得多。”李泽林说道。

    郑哲凡一听,觉得挺好的。

    自己这文学网站的公司设在蓝河省作协的楼上,就会给人以更好的感觉:有蓝河省作协备注嘛!
    第(1/3)页